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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和不勸離,親友拒當離婚證人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一段婚姻看不見未來,最後不管感情破裂或是和平分手的二人,準備親手為自己的婚姻畫下句點,於是決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走進戶政事務所,才發現,離婚與結婚一樣,都需要男方一名、女方一名,共兩名證人簽字作證,但是,找結婚證人容易,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雖然只要成年、擁有判斷能力,卻因為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原本一件很簡單的離婚辦理,頓時變得困難。

礙於「勸和不勸離」的固有觀念、不想破壞別人婚姻、擔心影響自己婚姻運勢,想要離婚的男女即使邀請親朋好友,離婚證人這個身分也經常因為負面的形象被拒絕,導致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窘境。於是許許多多的徵信業者、律師事務所,或是自由業者、兼差人士,就開始從事「職業離婚證人」,賺取紅包,利人利己。

徵信社表示,雖然離婚證人的角色,可以幫助許多怨偶脫離苦海,但是也很有可能造成一些根本沒有想清楚的夫妻之間的劊子手,在伸出援手之前,也要確實做到「確認雙方意願」的這點,才不會為自己惹來麻煩。

 

H2: 見證離婚,也是幫助解脫

正是因為有太多的因素、倫理道德的羈絆、傳統觀念的誤導,就連想請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幫忙,也都可能遭到拒絕,讓想離婚的夫妻很有可能就此「卡關」。有些夫妻會尋求律師的幫忙、上網找網友求助,來達到順利離婚的目的,又因為擔任離婚證人,有紅包可以收,沒有傳統觀念包袱的網友就紛紛跳出來,自願替想要離婚卻苦無證人的夫妻擔任離婚證人,藉機賺點外快。

徵信社表示,隨著時代與社會的變遷,結婚與離婚,都只是男女感情中的一個「過程」,結婚不一定表示未來為幸福,當然離婚也不一定象徵著不幸。反之,見證別人步入婚姻,也可能是在無知中將人推入地獄,擔任離婚證人,也可能是幫助別人解脫,如果因為幫這一次小忙,讓對方能夠獲得幸福的未來,不妨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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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