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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內容最關鍵

因為台灣的離婚率太高,平均三對夫妻之中就有一對夫妻離婚,所以造成在台灣的夫妻要離婚很容易的錯覺,事實上,雖然台灣的夫妻要離婚,雙方協議離婚,不管是什麼樣的離婚理由,只要雙方都同意、都有離婚意願,誰都不能阻止或禁止,但是協議離婚最關鍵的環節不是雙方的離婚意願,而是離婚協議的內容是不是能夠達成共識,如果離婚協議的內容沒有辦法定案,即使雙方都想要離婚也只能拖著,直到達到共識或是其中一方願意讓步。

很多夫妻兩個人在結婚以前沒有發現彼此的價值觀或生活習慣差異甚大,或是結婚以後才發現彼此在肩負責任與義務的時候,根本無法顧及對方的感受又或者是會堅持己見不願意退讓,導致婚後摩擦爭執不斷,兩人互相折磨到想要離婚,結果為了要快速離婚,不想要再多和對方相處在一起,討論離婚協議內容的時候草草了事,即使能夠順利離婚,未來還是可能會因為其中一方感到有問題或是權益的喪失,雙方又必須要糾纏不清。

不管夫妻二人在婚姻中遇到什麼樣的瓶頸,還是真的無論如何都無法再挽救婚姻,所以才選擇要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的部分,為了保障彼此的權益,還使必須小心謹慎,必要時可以到專業又合法的徵信社做離婚諮詢,了解離婚時需要面對的問題與狀況,再做離婚公證,方可避免日後諸多糾紛。

 

日後發現損失,追討不易

雖然協議離婚看似容易,但是其實說簡單也不是太簡單,畢竟離婚與結婚不同,就像是把一盤紅豆與一盤綠豆混合很容易,要分開就得費上不少功夫。結婚是將兩個不同的個體、財產都合而為一,離婚則是要重新拆散與分配,若是在離婚協議裡的離婚分產、贍養費、孩子的監護權、撫養費沒有達成協議或共識,即使想要協議離婚,也無法快速達成願望。若是在談離婚的時候,為了追求效率,隨意答應離婚協議內容,日後又發現自己的權益損失,想要追討就不是那麼容易。

不管夫妻兩個人共同經歷過什麼、多想要趕緊離婚,在談離婚協議的時候,仍舊是大意不得,除非彼此都有共識,不互相佔便宜,該如何就如何,否則都可能會在日後引發糾紛。先到專業的徵信社做離婚諮詢,了解離婚須面對處理的問題,再好好簽訂離婚協議書,做離婚公證,對彼此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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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