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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捍衛的權益不能隨意

一對夫妻終於走上離婚的道路,再也沒有辦法像當初給對方的承諾一樣不離不棄、白頭偕老,即使是曾經相愛過,不想計較太多,但是在離婚協議的部分,還是有很多的細節必須要去注意,畢竟分開以後,就不再是兩個人,最後還有可能會變成兩對,離婚時再怎麼替對方著想,或是理想化的認為,未來有什麼問題都還可以好好談,當對方的身邊出現了另外一個人,一切都可能會跟想像中的不同,自己身邊的那位新的對像,也可能會為了權益的問題產生疑慮與爭執,所以無論離婚協議多麼想要和平處理,該捍衛的權益還是不能隨意。

有很多的離婚夫妻,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因為各種原因,沒有特別留意離婚協議的內容,是不是有任何的疏漏,或是對於雙方的權益會有疑問的部分,也沒有做離婚公證,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結果離婚以後,才發現離婚協議的內容有爭議,結果想要處理,對方也不見得配合,最後還要上法院打官司,完全與離婚時想的好聚好散背道而馳,權益還不一定爭取得回來。

不管夫妻二人是否對於離婚一事希望越簡單越好,都應該要到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做離婚諮詢,了解離婚協議的內容應該怎麼寫、有哪些注意事項,才不會在離婚以後才又為了權益的部分引發糾紛。

 

如何保障離婚後的權益

很多人都會以為,夫妻兩人要協議離婚,最重要的只是兩個人的意願,畢竟其中一個不同意,兩個人就沒有辦法協議離婚,即使想要提起離婚訴訟,也不見得符合會讓法官判決離婚的資格,可是其實協議離婚的夫妻二人,遇到最重要的關卡除了雙方的離婚意願之外,還有離婚協議的內容。離婚協議的內容達不成共識,就沒有辦法辦理離婚,如果離婚以後才發現離婚協議的內容有爭議,想爭取權益恐怕就要打官司處理。

夫妻二人想要離婚,就先到專業的徵信社尋求離婚諮詢協助,深入了解離婚協議內容包含哪些,還有應該要爭取與捍衛的權益,達成離婚協議以後再做離婚公證,讓離婚協議書不僅具備法律效益,更有強制執行效力,才是保障彼此離婚後的權益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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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