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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是醜聞,也不等於不幸

在大多數的民眾心中,離婚都是與婚姻出現問題、外遇偷情或者是婆媳問題脫離不了關係,但是卻很少人能夠體會,兩個相愛的人,竟因為雙方的生涯規劃不同,只好選擇達成離婚協議給予對方祝福的心情,也許這能夠解釋成國外最常見的協議離婚原因:「無法協調的分歧」,但是有沒有引爆家庭戰爭或是夫妻之戰,就是其中的差異。

台灣社會的風氣開放,對於感情的看法也漸趨前衛,離婚率高並不是將婚姻視作遊戲,而是一種成長過程、人生必經的閱歷,一段感情不一定能夠走到最後,進入婚姻體會學習以後,再朝著不同的生涯規劃去發展,呈現出台灣人的自由。結婚是想要獲得幸福,離婚也不見得就是不幸,夫妻達成離婚協議,放手一個自己不夠愛或者不夠讓自己想要定下來過一輩子的人,追求屬於自己真正的快樂與幸福,也是一種自主權。只要能夠負擔起該負的責任,每個人的人生都只需要對得起自己。

徵信社認為,不是每對夫妻面臨離婚,都是因為爭吵不休或是忍無可忍,也不是每對夫妻都會有其中一人出軌外遇,只是因為太愛對方,所以尊重對方的選擇與人生規劃,僅此而已。放手最愛的人需要極大的勇氣,成全對方的夢想所以不成為綑綁對方的枷鎖,也不用婚姻給對方束縛,離婚協議只是一種最後的疼愛。在這個風氣開放且自主的社會,離婚不是醜聞,也不等於不幸,擁有嶄新的機會邁向下一個新的階段與新的生活,也是一種幸福的體現。

 

離婚不再難以啟齒

婚姻不是兒戲,這一點大家都明白,但是台灣的離婚率卻高居亞洲之冠,除了自主權益提升以外,也證明台灣的男女感情狀況與婚姻已經不如以往穩定。電視新聞與報章雜誌都不斷報導著各式各樣的感情問題,其中也包含離婚協議達不成共識的案例。就連網路平台也有許多網民分享自己的經驗,速食愛情幾乎成為主流,合則來,不合則散,可以一拍即合,也可以一拍即散,閃婚已是常態,即使有很多離婚後才因為離婚協議提告,離婚也不再是難以啟齒的醜聞。

徵信社表示,傳統的台灣社會,總是勸和不勸離,因為離婚就等同於被伴侶拋棄,象徵著不幸,如今已經截然不同。結婚與離婚都只是一種選擇,一個人生的經歷,離婚不會讓人生更加慘淡,反而還可能因為做對選擇更加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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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