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離婚證人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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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離的好,證人千萬不可少!

還記得前幾天徵信社見過一起案例,是一對夫妻,彼此間相當不悅地跑來徵信社這裡,想要詢問一些離婚方面的法律,然而,徵信人員在聽完他們的描述以後,才發現到為何他們彼此要如此不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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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和不勸離,親友拒當離婚證人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一段婚姻看不見未來,最後不管感情破裂或是和平分手的二人,準備親手為自己的婚姻畫下句點,於是決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走進戶政事務所,才發現,離婚與結婚一樣,都需要男方一名、女方一名,共兩名證人簽字作證,但是,找結婚證人容易,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雖然只要成年、擁有判斷能力,卻因為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原本一件很簡單的離婚辦理,頓時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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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兩名以上證人,親眼見證才具合法效力

依據我國民法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夫妻可以藉由協議離婚以及判定離婚的方式來離婚,由於判定離婚是由法院所判定,因此不需要證人即已經離婚確定,但協議離婚因屬於兩人在同意條件下離婚,再加上其也不是一般的法律行為,所以為了保障到雙方的權益,根據我國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規定,若是夫妻間藉由協議離婚的方式,應當以書面立之,且還得有兩名人員以上當作證人,並於協議書上簽名,再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至於在離婚時要擁有兩名以上的證人,非但是要證明確認離婚的雙方均有意願要離婚,且在日後遇到問題時,其得也有義務要證明,而離婚證人通常得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雖然沒有條文規定證人得於簽訂離婚證書時,或者是協議離婚時要在場,不過仍得要有親眼見到雙方當事人確實有離婚意願,才得以稱得上是一名合法的證人,而這樣的離婚手續也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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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離婚,請三思而後行

離婚之所以要有證人,就等同於結婚也要有證人的意思,畢竟這種事情非常的重要,身為當事人的你與對方,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肯定都會替自己講話,令法官沒有辦法以客觀的角度去審判這起案件,因此,這時候證人就極為重要,畢竟這件事並非他為當事人,所以他便得以依客觀的角度來告訴法官整起的事件,好讓法官能夠知悉來龍去脈,判定兩人是否存有經由合法的程序,結為夫妻,又或者是經由合法的程序,令這段婚姻不再續存。不過古時候的人,大多都會勸和不勸離,導致離婚的證人愈來愈難尋找,有鑑於這樣的現象產生,現在離婚證人也有專門一手包辦的職業,專門替那些想要離婚的人見證離婚手續,以避免想要離婚的人,突然找不到人得以幫忙,或是怕日後遇到親友會很尷尬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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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要當心!以免吃上官司

由於我國民法所規定,致使離婚像結婚一樣重要,都需要有證人在場,才得以令離婚生效,否則將會被視為兩人離婚無效。不過隨著觀念愈來愈開放,離婚率愈來愈高的情況下,有業者看準了這種商機,紛紛找尋人員當專業的離婚證人,想要藉以賺取想離婚的人的紅包錢。礙於這樣的現象愈來愈頻繁,也有法官開始認真審理,若是離婚證人非為自己的親朋好友,沒有到場見證兩人離婚情形,將認定兩人的離婚程序無效,即婚姻關係仍續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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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散怨偶,才能成就佳偶

隨著時代與社會的變遷,結婚與離婚,都只是男女感情中的一個「過程」,結婚不一定表示未來為幸福,當然離婚也不一定象徵著不幸。反之,見證別人步入婚姻,也可能是在無知中將人推入地獄,擔任離婚證人,也可能是幫助別人從地獄解脫飛向天堂。幫助需要幫助的朋友,見證一個選擇的確認,並非難事,如果對方能夠因此更加快樂,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親友實在無須對於「離婚證人」這個名詞抱有太多負面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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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離婚非壞事,無須被傳統觀念影響

童話故事中的結局,讓所有小孩子對於婚姻的解讀都是「幸福快樂的日子」,認為總會甜蜜美好的過一輩子,但是一直到真正步入婚姻之後,才會突然明白,為什麼總是有很多人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原來童話故事的幸福美好,都只是童話故事而已,而自己則是處在身不由己的「現實」裡,原以為是天堂的婚姻殿堂,最後很有可能因為兩人的生活習慣或是觀念不同,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然後轉變成地獄,在這樣的情況下,選擇離婚,反而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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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離婚,不是破壞婚姻的行為

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婚姻觀念不再保守,自我主義逐漸提升,導致「離婚」的男女數量直線上升。台灣法律明文規定,結婚需要證人,離婚同樣也需要。只要是擁有自主行為能力、辨別能力,有眼睛可以看的成年人,都可以成為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正是因為有太多的因素、倫理道德的羈絆、傳統觀念的誤導,就連想請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幫忙,也都可能遭到拒絕,讓想離婚的夫妻很有可能就此「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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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人也是另一段幸福的見證人

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婚姻觀念不再保守,自我主義逐漸提升,導致「離婚」的男女數量直線上升。台灣法律明文規定,結婚需要證人,離婚同樣也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的除了協議離婚的男女以外,就是兩位見證人。離婚證人需要明確知道二人有離婚的意願,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並且會同夫妻二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手續完成後,才算是離婚成功。但是,找結婚證人容易,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雖然只要成年、擁有判斷能力,卻因為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原本一件很簡單的離婚辦理,頓時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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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願親友擔心,陌生人擔任離婚證人

面對不如意的婚姻,相看兩相厭的配偶,離婚,也許才是彼此最好的解脫。對於婚姻,未婚的男女憧憬,已婚的夫婦則是抱持著各種不同的甘苦辛酸,但是誰都不會在結婚前就已經認知到自己會踏上離婚的路途,否則也不需要多這一道結婚程序,不僅繁瑣,又花錢。只是,如果兩人的婚姻已到盡頭,相對無言之下,選擇結束關係,不僅是放過自己,也是放過對方。離婚不像結婚,不需要昭告天下,不需要披上婚紗,也不需要宴客,大多數的民眾在離婚的那一刻,能低調就低調,傷心的事,不需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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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也要證人?上網找就有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一段婚姻看不見未來,最後不管感情破裂或是和平分手的二人,準備親手為自己的婚姻畫下句點,於是決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走進戶政事務所,才發現,離婚與結婚一樣,都需要男方一名、女方一名,共兩名證人簽字作證,但是,找結婚證人容易,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雖然只要成年、擁有判斷能力,卻因為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原本一件很簡單的離婚辦理,頓時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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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離不勸和,離婚證人正夯

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婚姻觀念不再保守,自我主義逐漸提升,導致「離婚」的男女數量直線上升。台灣法律明文規定,結婚需要證人,離婚同樣也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的除了協議離婚的男女以外,就是兩位見證人。離婚證人需要明確知道二人有離婚的意願,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再由離婚的男女交付給戶政事務所登記。而且,離婚證人並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是擁有自主行為能力、辨別能力,有眼睛可以看的成年人,都可以成為離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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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的簽訂,需要專家的協助

離婚不就是夫妻雙方擬定相關條件,簽下協議書和離婚證書就能解決的事嗎?或許協議書會讓夫妻雙方稍有僵持的狀況出現,但是離婚證書的簽訂,應該沒有想像的複雜吧!這些都是一般民眾對於離婚的想法,未曾想過在雙方都有離婚意願的狀況下,離婚會出現什麼樣的狀況,直到自己成為當事人時才會了解。其實大多數離婚會面對的問題,就是找不到離婚證人的狀況,但沒有經歷離婚這個步驟,永遠不會知道離婚證人有多重要,不過偏偏許多人礙於迷思,認為離婚是代表分離的行為,所以擔任離婚證人的角色,也會讓自己的姻緣受到影響,故不論是單身還是已婚人士,都會有所避諱離婚證人的角色,離婚也會因此受到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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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齡晚婚擔心姻緣受影響,拒當離婚證人?

其實離婚證人只要是法律上認證的成年人,了解夫妻的離婚真意便能夠擔任,但是礙於一般民眾對於離婚的迷思,認為離婚同時也代表分離,所以擔任離婚證人的角色,可能也會對自己的姻緣造成影響,因而拒絕這樣的重責大任。但是這樣的迷思卻對許多人造成困擾,因為台灣的離婚率居高不下,相對地對於離婚證人的需求就會增加,如果找不到離婚證人的狀況,是必會對當事人的情況造成影響,不過台灣不只擁有居高不下的離婚率,更有許多大齡晚婚的族群,並非不婚,只是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不免會擔心因為擔任證人而使得自己的姻緣受到影響,所以證人的角色可以說是一位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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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婚證人的見證,離婚就沒有意義?

若是沒有離婚證人的見證,離婚證書就形同廢紙一樣,沒有任何關係改變的意義,所以離婚證人對於離婚是相當重要的,但礙於台灣許多人的迷思,認為離婚同時也代表分離,故擔任離婚證人的角色,不免會讓自己的姻緣受到影響,也漸漸引起許多單身族群為了將來著想,拒當離婚證人的角色,即便這個人是自己的親友,也不想要提供援助,這對於當事人來說是相當大的困擾,因為就連親友都不想提供援助了,那又要如何找到適合的證人呢?所以很多當事人情急之下都會自己偽造簽名,想要敷衍了事,不過這樣卻會意外讓自己背負刑責,最後離婚成功,還要承擔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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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包了紅包,離婚證人也沒人要當?

傳統的東方人都會有無法妥協的執著和迷思,就像是遇到喪家會避諱,但看見喜事又樂衷,就是源自於對於偏見,而這樣的偏見卻也造成許多是無法如期達成,像是離婚時就是東方人所謂的非吉祥事,大多數的人都會刻意避諱,擔心自己牽涉其中,會對自己的運勢造成影響,但是離婚必須要有離婚證人的見證,才能讓雙方達成協議完成程序,但因為傳統的迷思無法克服,所以很多人在處理離婚程序時,都會因為無法找到離婚證人,使得程序延宕,造成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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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形同分離,其實只是迷思?

為何大多數的人都會拒絕擔任離婚證人的角色呢?其實這是源自於我們的迷思,因為傳統的東方人對於婚姻有著長相思守的觀念,認為夫妻應該要相互扶持到老,如果婚姻出現必須面對分離的時候,就會覺得是天人永隔的不吉利,故即便現代婚姻擁有自主權,結婚又離婚已是生活常態,卻還是有許多人會認為離婚是形同分離的決定,若是擔任離婚證人的角色,可能會讓自己的姻緣受到影響,甚至沾染厄運形同生死分離,所以很多人在委託離婚證人時,都會包紅包以示去除霉運,但卻還是會遇到找不到證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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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專業證人,先了解對方的專業程度

重視多年流傳下來的迷信,讓想要離婚的人,吃了不少的苦頭,因為要完成協議離婚,必須要找兩位以上的離婚證人,但從過去到現在,都流傳「當離婚證人會影響運勢」的說詞,故想要找到離婚證人,成為離婚的瓶頸之一,即便朋友中有不迷信的人,卻往往只能找到一位,沒辦法同時找到兩位。發現有這樣的證人需求,如今有了專業證人的職業出現,只要你支付離婚證人費用,就有人幫您解決無證人的問題,故不需要再為找不到證人而煩惱,委託相關行業就能解決此問題。不過徵信社要提醒各位,因為當專業徵人很好賺,因此有越來越多人,將此當作副業,但未必具有專業知識,若您也不清楚離婚證人要做些什麼事,花錢也可能只是找罪受,故建議在委託之前,除了確認對方的專業程度外,建議自己也調查相關法律,自行監督對方的專業,才能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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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離婚證人,花錢就能夠解決

夫妻都有離婚的想法,因此兩人到戶政單位,不料在辦理登記時,才知道離婚需要證人,因此對此感到困擾,不但不知道誰能當證人,也不知道要到那裡尋找,故原能好聚好散的婚姻,又因此產生了爭執。有太多類似的情況出現,因為許多人不了解,兩願離婚的方式,是否能完成離婚登記,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證人的見證,在不了解這項條例的情況下,離婚往往會遇到瓶頸,若雙方情緒爆走,就可能引發爭執。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徵信社建議各位,若選擇要結束婚姻,請先了解相關法律,看兩人選擇哪種離婚方式,該注意哪些事項,按照法律完成程序,不但能有效率的結束關係,也能避免再度發生爭執,可達成好聚好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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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協議離婚,證人是最重要的關鍵

是否能完成協議離婚,離婚證人就是最重要的關鍵,無論雙方有沒有在協議中達成共識,只要找到兩位以上的離婚證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填寫完協議書,依然能夠完成離婚登記,相對的,即便完成離婚協議,規劃好所有離婚權益,但若沒有找到證人,或是證人沒有完成法律規定事項,即便兩人到戶政單位,也是沒辦法完成離婚登記,故離婚證人的角色,對於協議離婚決定來說,是很重要的存在。不過聽起來是常識的證人規定,其實很多人都不了解,甚至有不少的夫妻,到了戶政事務所,才知道需要離婚證人,往往這樣的狀況,都會造成兩人有更多的爭執,因此誠心的建議各位,在決定結束婚姻時,先調查有關離婚的法律,並按照規定進行辦理,不但能減少糾紛,離婚程序也能夠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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