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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是為廟公,在多年前與陳女舉行公開儀式婚,沒有到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因此配偶欄是空白的。婚後認識了越南籍的阮女,謊稱自己單身,與對方交往後發生性行為。沒想到阮女表示自己懷孕,鄭男便留下紙條,與阮女私奔。妻子看到紙條後非常生氣想要談判,卻一直找不到鄭男,直到發現戶口多了一名孩子,決定控告兩人通姦。在檢方偵問時,鄭男坦承通姦,但表示阮女不知他已婚,檢方認為阮女未到過鄭家,也沒見過陳婦,所以不知道對方已婚,不起訴處分。至於鄭男外遇屬實,依通姦罪起訴。

 

專家評論:現在結婚一定要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算是有效,但在多年以前,只要公開宴客,就能算是完成結婚手續,兩人就是夫妻關係,不用到戶政事務所也沒關係,所以常常有人已婚,但配偶欄是空白的,容易造成外遇事件發生時,為對方脫罪的藉口。但事實上,除了配偶欄這項,法官還是會調查其他事項,以本案例來說,檢方還是有調查,阮女是否見過元配,或是有沒有去過鄭家,才做最後的判定,而不是單憑身分證配偶然一項,就斷定對方不知情。發現配偶有外遇,或著是像案例一樣,丈夫不見人影,都可以委託徵信社,我們有獲選優良徵信社推薦,調查外遇、尋人查址都難不倒我們,多年經驗專業團隊,絕對能提供完善的服務,找尋可靠徵信社,是您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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