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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個地主,很愛吃雞,佃戶租抓猴種他家的田,光交租不行,還得先送一隻雞給他。有一個叫張三的佃戶,年終去給地主交租,並佃第二年的田。去時,他把一隻雞裝在袋子裡,交完租,便向地主說起第二年佃田的事,地主見他兩手空空,便兩眼朝天地說:「此田不予張三種。」張三明白這句話的意思,立刻從袋子裡把雞拿了出來。地主見了雞,馬上改口說:「不予張三卻予誰?」張三說:「你的話變得好快呵!」地主答道:「方纔那句話是『無稽(雞)之談』,此刻這句話是『見機(雞)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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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