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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動離婚,恐後悔莫及

不只是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的台灣,世界各地的人民在經營婚姻的時候,難免都會遇到瓶頸,一旦過不去,就很容易產生離婚問題,萬一離婚問題沒有好好處理跟解決,就會演變成離婚危機,進而發展到離婚那一步。相愛容易相處難,在相戀的時候,很容易就會將對方完美化,看不清現實的模樣,加上每個人都希望在心儀的人面前可以表現出自己最好的那一面,所以沒有發生太大的問題,要持續交往並不是非常困難的事,但是一旦發展到同居或是結婚以後,就有很多的事情再也無法被想像美化,特別是婚姻還背負責任跟義務。

在進入婚姻以後,基本上夫妻都是同住一個屋簷下,在台灣這個還受到過去傳統觀念影響的國家,更會有許多夫妻被要求要與公婆同住,媳婦要侍奉公婆,而公婆會插手干涉小夫妻的生活,由公婆和媳婦的摩擦慢慢演變成夫妻之間的摩擦,所以也有相當多的離婚問題都是因為婆媳問題引起的。

很多人都以為,結婚是夫妻兩個人的事,卻忘了那是在於沒有跟公婆同住、沒有長輩干涉為前提,並且有了小孩以後,這段婚姻也不會再是夫妻二人的事,凡事都必須要再為孩子做考量。共同生活的時候發生離婚問題難免,但是決定簽字離婚以前,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了解離婚必須辦理的手續之外,更釐清彼此之間的問題跟心意,別因為衝動草率離婚,日後才後悔莫及。

 

H2: 決定結婚,就該是生命共同體

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或是擬定離婚協議書,擁有離婚問題的夫妻,也有許多是曾經有過暴力行為導致配偶恐慌害怕的個案,情節比較不嚴重所以不至於直接提告、報警、申請保護令,但是配偶也無法壓抑內心的恐懼,沒辦法繼續相處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問題,爾後與配偶協議離婚。每個人都有情緒,有時候也很難去控制,但是動不動手卻是一種選擇,再生氣,也不可以動手打人,身邊最親近的配偶更是不可以。

結婚是為了共度餘生,三思後行不草率才能為婚姻帶來好的品質。兩個人都要做好心理準備,婚姻不是多一張結婚證書而已,是一種應該負起責任經營一個家庭的象徵,如果不願意被家人親友干涉,就應該更加堅定立場,與簽下結婚證書的那個生命共同體站在同一陣線,更不該因自身的自制力不佳,對配偶做出難以饒恕的行為,才產生離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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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