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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離婚協議,需要公證人公證

與過去的傳統社會不同,結婚不僅不是經由媒妁之言決定終身伴侶,婚後發現雙方無法長久相處在一起的夫妻,如今選擇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就算無法達成離婚協議,也可能會努力找到對方犯錯的時機,提出訴訟離婚,於是現今台灣社會的離婚率才會在亞洲榜首高居不下。達成離婚協議的夫妻,有些是因為一方外遇,但是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協議離婚,有些則是因為真的只是雙方價值觀不合、未來的願景不同,才選擇協議離婚,但是無論是哪一種離婚協議,萬一牽扯到孩子的監護權或是離婚分產,就可能還是得找來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

大多數的夫妻在達成離婚協議以後,就會擬定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名再找兩位離婚證人陪同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就算是離婚成功,但是也有許多名下財產較多,或是鬧得比較不愉快的夫妻,為了離婚分產的問題或是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害怕對方反悔,就會帶著離婚協議書,委託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以利未來能夠在對方反悔之時,提出該離婚協議書,強制執行,維護自身利益。

徵信社協助離婚諮詢的夫妻或是協助擬定離婚協議書的離婚夫妻,大多都是因為離婚分產問題和孩子的監護權,才會特別需要找離婚公證人,否則都是雙方協議好即可。

 

用更好的離婚協議取代訴訟

很多人都以為,一旦配偶外遇,並且委託徵信社做外遇調查或是抓姦以後,就只能提起訴訟離婚,否則向配偶提告妨礙家庭和通姦求償以後,婚姻也等於完全破裂,所以不敢委託徵信社協助做外遇調查和抓姦,但是其實也有許多的夫妻,反而是在提告和求償以後,心中有了警惕,所以不再犯錯,或是利用更好的離婚協議,取代訴訟離婚,達到雙方都相對滿意的結果。

離婚協議,是讓無法繼續相處的夫妻,能夠互相討論、協議出在離婚以後,應該給予雙方什麼樣的保障,離婚分產怎麼分、孩子的監護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協議事項都明文條列清楚,然後由雙方簽名蓋章,達成協議再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即可,不需要經過提起訴訟才能離婚,監護權與財產也不需要經由法院去分配,若是有人違反,則可提出該離婚協議書做證據提告。若是當時有委託離婚公證,則可以直接透過該離婚協議書強制執行,無須再次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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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