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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抓姦出口氣,揭露婚姻不勘

在民法上能向通姦人侵權而索取賠償,刑法上處罰或金錢上的賠償都是安撫的一種心態,讓元配能多少從這些行為裡得到一絲的慰藉,不論是處罰上或是金錢上。當然也有人不滿通姦罪能用易科罰金代替,只要有錢繳罰款根本沒受到甚麼譴責,甚至罰金還有可能是自己的配偶代為繳納,最終也沒什麼損失。當我們帶著一群人和警察在眾目睽睽的目光下,看著偷情男女慌亂找遮蔽物,慌張的神情,相信不少元配出了一口氣,配偶給你造成的不愉快終於找到宣洩的出口,第三者被一堆不認識的人看光,讓你心裡無限爽翻天,的確這些都能帶給我們無上無法言語的爽快,但抓姦的過程如果沒合法則可能吃上官司。如果捉姦還要說請開門、拜託開門,對方同意開門才能合法進入,那捉姦的意義在哪?捉姦就是要找衣衫不整、男女苟合的證據,才能拆穿蓋棉被純聊天的謊言,這一切都是為了取證,作為請求裁判離婚的證據,彌補一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又逍遙在外的遺憾,重點不再找回人,而是替自己將來訴請離婚無過失而預防準備。就算真的捉姦,法院也裁判通姦罪成立,但通姦罪只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更多的實務上,是易科罰金,至於罰金是誰出的還有待商量。

 

抓姦是種保障,成功就是籌碼

社會風氣影響,夫妻的忠貞觀念逐漸淡薄,且網路發達化要認識新對象是很容易的事情,外遇、抓姦、劈腿及偷情等,這些現象已成司空見慣了,每次案件發生我們總認為這些事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還能站在客觀的立場上來評論這個老公怎麼管不住下半身,這個小三知道對方有家庭還懷孕,這個元配怎麼選擇原諒偷吃的老公等等,但外遇發生在我們家庭身上,卻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因背叛感湧上決定抓猴、為了家庭孩子教養選擇包容忍耐、不管三七二十一沒孩子又有獨立經濟能力另一半背叛無法忍受直接離婚收場,這些案例徵信社都看過。徵信社有許多外遇的解決方案,並非抓姦為其一,但想要離婚的人這是最好的途徑,利用蒐證來的證據徹底另一半斷絕關係,並在監護權或贍養費上成為有力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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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